后勤服务处
关于非常规用水用电实行报备的
通 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近年来,我处在水电管理中发现,校内个别单位(部门)在大型活动开展、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维护等建设项目、新增中大型设备安装等过程中,存在私拉乱接的情况,给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的用水用电保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强化水电管理,规范校内非常规用水用电行为,确保学校水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杜绝用水用电安全隐患,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就非常规用水用电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常规用水用电是指在学校现有水电运行系统内需要临时大量使用水电或接入中大型教学科研设备的用水用电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本单位(部门)组织的大型校内室外活动,需要临时使用水电的;
2、本单位承接的校外第三方单位来校组织活动,需要临时使用水电的;
3、新购置中大型教学科研专用设施设备,安装时需要用水用电的;
4、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维护项目需要用水用电或需要对供水供电进行改变的。
5、其它需要临时用水用电的行为。
二、非常规用水用电实行报备制。
1、报备主体:非常规用水用电的单位(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
2、报备受理部门:后勤服务处
3、报备受理地点:明月楼207室
4、报备方式:书面报备,填写《非常规用水用电报备单》(见附件,可在后勤网页上下载)。
三、对非常规用水用电不进行报备的,后勤服务处将不进行水电供应保障,由此引发的用水用电事故责任将由所属单位(部门)承担。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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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