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后勤服务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学校综治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以平安创建为主线,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安全稳定为目标,按照学校综治办的要求,认真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稳定和安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后勤服务处党政高度重视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把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后勤改革、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加强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以支部书记、处长为组长,副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协调等工作;三是层层落实啊暖责任。后勤服务处与各部门、各部门与职工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及防范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四是切实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五是加强了节假日特别是重大敏感日值班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了综合治理工作人人参与、全员覆盖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是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后勤服务处根据安全稳定工作形式的发展,结合后勤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后勤安全工作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工作督查和通报制度,健全了各项考核评比制度,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人。
2017年,后勤服务处再次修订完善了《后勤服务处规章制度》,对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各种应急与预案进行了修订;对临工住房进行了清理,制订了临工住房安全责任书。
三、重视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针对性强
为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2017,后勤服务处多次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一是利用政治学习或安全专题会议,多次集中和分散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是在春、秋开学前,专门邀请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来校给食堂食品生产、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培训(2次);三是组织后勤服务处职工特别是餐饮中心管理人员、食堂上灶师傅、物业中心水电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技能,提高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组织后勤服务处全体员工进行地震疏散演练,确保人身安全;五是校医院参与了学校“共担防艾责任 共享健康权利 共建健康中国”的艾滋病防预活动,倡导全校师生积极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维护学校的稳定;六是学习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后勤服务处正式员工、临聘人员工进行了审查,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法律、纪律教育,凡对不符合上岗资格的坚决调离或辞退,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防范
1、加强消防安全。后勤服务处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不断消除火灾隐患。服务处水电与维修服务中心一是对新老校区食堂、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办公区域、配电房等重点区域的用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巡查;二是常年对校内所有电源线路及燃气管道进行了检查和维护,确保了校内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同时,餐饮中心也定期对食堂烟道进行了专业清洗,杜绝了火灾隐患。
2、加强交通安全。办公室加强了对驾驶员和校车管理,与校车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实行了专人管理;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位停放、定期检查维修,随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一年来,校车运行安全,未出现大的交通事故。
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后勤服务处严把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登记、试尝、留样等制度,一年来为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校医院的药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范,一年来,为出现任何医疗事故;同时,校医院还定期开展了对校园内饮食与饮用水卫生状况排查和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杜绝了传染性疾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了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后勤服务的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的安全风险点多,安全压力巨大,我们将在搞好后勤服务工作的同时,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强安全稳定的宣传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四是抓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特别是食堂餐饮安全、用电防火安全、校车运输安全等,把各种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平安。
总之,一年来,后勤服务处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不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安全平稳的后勤保障,全年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状态良好,没有不稳定、不和谐的事件发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